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曾向阳)“小伙子,我想问一下关于办理离婚的事。”近日,宣恩县李家河镇的杨奶奶上午来到法院,向书记员小曾讲述了此事。
“请坐下慢慢说,你是来替儿子商量的吗?离婚这种事情,最好自己去办……”小曾话还没说完,杨奶奶就打断道:“这不是为了别人,我要自己离婚!”
1983年3月,时年20岁的杨奶奶与侯爷爷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孩子。据杨萝拉回忆,当时夫妻关系并不融洽,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后来,因为一时的愤怒,两人的生活进一步分居了20年。虽然两人分居已久,但尚未办理离婚手续。
在这二十年的分离中,两人各自开始了新的生活。杨奶奶极力表示,这段徒有虚名的婚姻,对双方“百害而无一利”。然而,当他试图联系侯爷爷讨论离婚事宜时,却始终遭到沉默。无奈之下,他只好向李家河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审判长意识到解决矛盾的关键是要避免侯爷爷心中的疙瘩。在杨奶奶的帮助下,侯爷爷很快就与法庭接通了。
侯爷爷在电话那头说道,既然他们已经分居多年了,一直都和睦相处,为什么现在还要强行离婚呢?法官耐心劝告,“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必须尊重双方的真实意愿。杨奶奶坚持离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也会尊重你的想法。”这些庄严的话语让格拉候侯沉默了,终于承认,“分开这些年,我的心已经压抑了,现在都在法庭上,我也不需要再坚持了。”
调解的愿望达成后,新的困难又一一出现。由于侯爷爷腿脚有限,法院专门派车来接他。然而,他们的古结婚证上的字迹模糊,很难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法官立即指示民警到镇民政部门查阅档案,并立即颁发了结婚证。一切准备就绪后,双方郑重签署调解协议,结束了一段长达四十多年的婚姻。
案子结束了,法官不禁感叹道:“咱们开花谢对方吧,这桩婚姻即使不尽如人意,也终究是缘分,如今尊重双方意愿,和平分手,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呃,完美吗?希望两位老人一切安好,从此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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