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2月9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025年12月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田辉依法执行死刑。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白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天汇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查明,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田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实习生业务发展三部部长、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国家控股有限公司在收购该项目和企业融资等方面为相关单位获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金额达11.08亿余元。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天慧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犯罪行为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本案一审判决、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正确。检测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先行判决。立场刑事决定对白天慧进行处罚。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令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白天慧予以处罚并执行。行刑前,白天慧会见了自己的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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