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严禁平台企业将涉税义务转嫁给各类“小兄弟”等人员增加负担
12月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司长连奇峰表示,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的规定》。目前,已有7000多家境内外平台企业正在积极履行涉税报告义务。
连奇峰表示,规定实施后,在平台从事共享、交通、家政等便民劳动活动的人员无需申报收入信息。平台不得变相多扣费用扣缴税款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或利用其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税务部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
来源:新华社
记者:刘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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